各班级:
为做好2020-2021学年寒假学生勤工助学工作,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时间安排
1.2020年12月30日前,有意向的同学按照以下格式:“姓名+联系的方式+法学院寒假勤工助学申请”发送到35354@hqu.edu.cn。
2.2021年1月6日至1月11日,学生网上报名和用工单位面试。学生登陆“信息门户-办事大厅-勤工助学”进行申请。在此期间各用工单位自行组织面试,并于1月13日前通过系统确定寒假勤工助学岗位人选(2020-2021学年阳光成长计划成员优先录用)。
3.寒假用工时间为2021年1月18日至2月25日,工资报送时间为3月5日前。
4.2020-2021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勤工助学日常工作岗位用工开始时间为3月1日,因日常工作岗位设置时间区间为一个学年,故第二学期岗位如非更换用工人员,无须重新添加审核。
二、注意事项
1.寒假勤工助学工资标准为12元/小时,总工时不超过145小时,期间总工资不超过1740元/人,分1月份与2月份工资表报送(1月份工资上限为540元/人,2月份工资上限为1200元/人)。
2.寒假勤工助学的申请、录用、报酬管理等均需要在勤工助学系统中进行设置,并且严格执行工资上限要求。未在系统上进行操作的岗位和工资超过上限的单位,寒假工资由用工单位自行解决。
3.严格勤工助学管理,做好签到签退与工时记录。不允许安排学生替代老师值班、从事较危险的工作或将学生应该承担的实习任务充当勤工助学。勤工助学学生在值班时必须同时填写《勤工助学工时表》,不得事后填写,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随机抽查学生值班情况。
法学院学工办
2020年12月22日